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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1/08/30 04:11  

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、張存薇/綜合報導〕颱風來襲,旅客紛紛退房。消保會將把颱風等可能危害旅客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安全的事實,視為得解除契約理由,業者要求賠償金額將不得超過五%。預計最快九月可通過,列入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。

 

南瑪都颱風來襲,包括宜蘭、花蓮、屏東、台東等飯店業者直接受衝擊,其中蘭城晶英、花蓮美侖、台東娜路彎、墾丁凱撒、墾丁福華等飯店,退房率都達二到四成,位於風景區的太魯閣晶英退房率高達九成。台東知本溫泉區昨天因南迴公路封閉,住房率僅剩一成。

 知本飯店業者張天榮指出,昨天雖然蘇花公路開放通車,但南迴公路白天封閉,火車、飛機班次都取消,對外交通不通,遊客退房或延期情況增加。 

墾丁福華飯店表示,週六到週三的退房率三成,營業損失約六百萬元。太魯閣晶英酒店從週六至目前,住房已取消三百八十間,損失近兩百萬元。

 

消保會法治組長陳星宏說明,新的國內旅遊應記載事項已擬定,將把颱風等「客觀風險」納入消費者解約的法制保障,「出發前,本旅遊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,有事實足認違害旅客生命、身體、健康、財產安全之虞,得解除契約,解約一方得按旅遊費用,最高不得超過五%補償對方」。換句話說,一旦颱風來襲,旅客即便是當天才取消契約,最多只須賠償旅遊費用五%。

 飯店業者多表示願意配合,指目前已依據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做為判定標準,同意消費者延期或全額退費,連五%都未收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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